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和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标准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部对2012年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