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国家统一鉴定职业报名点《培训计划》备案审查的通知(豫职鉴[2017]23号)

发布时间:2017-09-08 阅读量:

各省直报名点、试验性职业报名点:
为确保考前培训质量,逐步提高国家统一鉴定合格率,根据《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点管理办法》,省中心将加强对统一鉴定职业培训过程的质量管理,实行《培训计划》备案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备案审查对象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成立的国家统一鉴定省直报名点、试验性职业报名点。
二、 备案内容
1. 各职业制定的培训计划书;
2. 河南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计划》备案表(附件1);
3. 专兼职培训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 备案要求
报名点务必于各职业培训计划制定后开课前一个月内,将培训相关材料(1、培训计划书;2、培训计划备案表;3、新增教师相关资质复印件)及时报送省中心。
2017年11月份国家统一鉴定职业培训相关材料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省中心。
联 系 人:马伟 李锦雄 琚艳芳
联系电话:0371-69306150 69306151 69306197
附件1: 河南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计划》备案表 .doc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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