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贯彻国家关于职业资格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提高鉴定质量,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我省省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的日常鉴定理论知识试卷实行统一阅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鉴定所(站)2018年3月1日起申报的日常鉴定,理论试卷由省鉴定中心组织阅卷并录入成绩。
二、操作技能考核由考评组评定成绩后,各省直鉴定所(站)录入成绩。
三、鉴定试卷由省中心派出的巡考人员和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在开考前一同送到考场,并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试卷袋密封不完整的,应中止考试。
四、考试结束后,鉴定所(站)应将理论知识试卷装订密封,由巡考人员和鉴定所(站)工作人员于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当日一同送回省中心。
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职业资格改革和职业技能鉴定事业负责的态度,提高认识,严格遵守职业技鉴定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考务管理等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