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省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豫职鉴〔2018〕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3 阅读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鉴定所(站):

为统筹安排好2018年我省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各项考试工作,便于各有关单位开展鉴定活动,根据《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时间的通知》(豫职鉴[2013]6号)规定,结合国家节假日放假安排等实际情况,对我省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时间(含技师)作出如下安排:

一、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原则上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实行双月报计划,单月考试制度。1月份考试时间为1月27日、28日;3月份考试时间为3月24日、25日;5月份考试时间为5月26日、27日;7月份考试时间为7月28日、29日;9月份考试时间为9月29日;30日;11月份考试时间为11月24日、25日。

二、2018年全省社会化技师考核时间为:4月21日、22日;10月27日、28日。

三、各单位应根据以上考核时间,提前做好鉴定计划申报工作。考试单位应在双月月底之前,将报考数据报至省鉴定中心试题开发部,于考前2-3天到试题开发部领取试卷。

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试卷时,请从河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ha.osta.org.cn)下载“社会化鉴定试卷申请及缴费表(省辖市专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鉴定中心试题开发部。省直鉴定所(站)的申报方式按原流程不变。

以上规定,望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国军

电  话:0371-69306162

传  真:0371-69306167

 

                                                                   2018年2月22日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