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计划的通知(豫职鉴〔2018〕8号)

发布时间:2018-04-18 阅读量:

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有关精神和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省中心将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进行分类培训。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报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形式

    依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按职业分类培训。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所申请职业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本职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报名时需要向省中心提交的资料

   (1)《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申报表》(附件1,申报人员填写,粘贴照片,单位盖章)。

   (2)申报人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8年考评员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2),填报单位汇总并将电子稿报省中心;

   (4)个人一寸免冠近照1张(用于办理证书)。

  三、说明

    1.本年度不再对有效期满的考评员进行复审,所有有效期满的考评员视同新增考评员参加培训。

    2.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考评员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2),在2018年4月4日之前报给省中心。过期不再安排参加2018年度考评员培训。

    3.省中心将根据各职业报名人数安排培训计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锦雄  马伟

  联系电话:0371-69306151 69306150 

  传真:0371-69306162

  邮箱:616541708@qq.com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