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智能化考试的通知(豫职鉴[2018]20号)

发布时间:2018-07-17 阅读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提升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鉴定质量和工作效率,降低考试成本,决定从2018年9月起,对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的日常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实行智能化考试,不再使用纸质试卷纸笔作答的考试方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参照执行,确有困难的,须向省中心提出申请缓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范围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确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二、实施步骤

(一)考场准备

各鉴定机构 2018年7月底前按智能化考试的要求完善机房条件(详细配置参数见附件)。

(二)信息报送

各鉴定机构须如实填写智能化考试考场信息表(电子表格样式发到微信和QQ群或向技术支持单位宋老师索取),表格中有两个SHEET(考点信息、考场信息),黄色列头字段为必填项,所填信息应保证真实有效,并于7月底前以电子表格的方式报技术支持单位宋老师。

(三)软件安装

各鉴定所(站)完成考场准备后及时向省中心申请软件安装,省中心根据申请顺序安排技术支持单位安装相关软件,8月底前完成相关软件安装调试。

(四)上线运行

省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具备开展智能化考试条件的单位验收后正式上线运行。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委派一名熟悉计算机的专人,负责前期软硬件环境准备,并在后续实际执行过程中负责与省中心和技术支持单位进行相关技术环节对接。各单位须按实施步骤中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二)暂不具备开展智能化考试条件的省直鉴定所(站),可组织考生到省中心认定的智能化考试单位参加理论考试(机房使用费双方协商)或暂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操作技能考核按原方式组织实施。

四、考务培训

省中心在适当时间举办智能化考试考务管理培训班,对相关考务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行智能化考试既是加强鉴定管理的重要措施,又是提高鉴定质量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抓紧落实,按时完成智能化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省中心智能化考试联系人:

刘冰 电话:0371-69306160

   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

宋老师 电话13606407200、QQ:87448237

 

 

 

 

 

 

 

 

                                              

2018年7月12日

 

附件:
返回列表